广州市天河区办公住宅楼局部楼板开洞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报告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三栋房屋,据悉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主要朝向为坐北向南,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八层,首、二层为裙楼,三层以上为塔楼,作办公及住宅用途使用。该房屋主体结构以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等构件承重,180mm厚砖墙围护、间隔。房屋外墙饰面为混合砂浆抹灰扫白刷黄色涂料,内墙及天花饰面均为混合砂浆抹灰扫白,地面铺耐磨砖,铝合金窗、不锈钢门。
委托方现为了解该次改造涉及相关构件承载力是否满足使用要求及对房屋整体结构的影响,以为下一步改造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依据,受几位业主的委托,我司对该房屋二、三层1/8~1/12×1/0A~B轴的钢筋混凝土梁、板构件(以下称检测鉴定区域)进行检测鉴定。
我公司通过对该建筑的房屋图纸资料调查、结构构件工作状态全面检查、结构平面布置图测绘、钢筋混凝土结构检测、垂直度检测、结构承载力验算分析等一系列鉴定检测工作,评定检测鉴定区域内的局部楼板开洞加电梯的可行性,分别检测了房屋的地基基础、梁、板等构件,检测地基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梁板构件的配筋率、开裂变形情况等,对改造后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可行性进行评估,在出具的鉴定报告中均有详细的相关数值验算、等级评定等内容。
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对该1/9~11×A~B轴区域相关的钢筋混凝土梁、板构件的安全性等级进行评定,并对局部楼板开洞加电梯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出具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对不满足国家规范要求及使用要求的构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该部分房屋按加装电梯方案,不会影响原房屋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及整体结构的安全,故在二、三层1/9~11×1/0A~A轴外飘板开洞加装电梯方案可行。
检测鉴定依据:
本次检测鉴定依据的主要国家检测鉴定标准、规范包括: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3.《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JGJ/T 384-2016);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5.《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
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10.广东省《建筑结构荷载规范》(DBJ 15-101-2014);
1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12. 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